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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平台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颁布,表明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2014年天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提出了积极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推进控煤、控车、控尘、控污、控新建项目污染等“五控任务”,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四个手段”,推行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的网格化“三无管理”的要求。

 “网格化”模式作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行之有效、行之高效的新型管理模式,积累了全国两百多个城市的管理经验,符合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借鉴网格化模式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域全覆盖,管理无死角”的目标,开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项目。

 天津各区县已基本形成了“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天津以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为单位,分级划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网格,明确监管区域。

 天津环保网格化管理围绕燃煤污染、扬尘及面源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等重点排放源,确定了25项任务,制定了工作标准,为基层网格开展工作提供了准则,也为上级网格组织检查提供了依据。

 为确保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共同制定了《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方案(试行)》,围绕空气改善绩效、综合管理水平、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三个方面,明确了对区县政府、市级责任部门和市管国有重点排污企业分类考评和督查追责的机制。同时,要求各区县政府参照市考核方案,研究出台对区县网格的考核问责工作,做到量化考评、奖惩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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